1、根据《高等院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校的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门诊、住院、转院和保健工作。
2、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3、做好校园内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隔离消毒,防止传染病流行,切实做好校园内学生的计划免疫。
4、定期为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教职工体检档案。
5、做好入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研究生的健康体检,并对因病休学、退学和复学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7、按照学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公费医疗的管理。
8、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学校校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