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职责
1、负责参保教职工医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职工医保本的办理、职工转外地治疗的审批报销、保健人员门诊费的报销、患慢性病的教职工门诊治疗手续的办理、院前急诊医疗费的报销以及异地安置教职工就医手续的办理等。
2、负责离休干部人员变化情况的整理和申报,及时通知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变化情况,做好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的报销,转院手续、大型检查的审批等。
3、负责参保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每年参保大学生的数据整理、报送,新参保大学生医保本的办理,异地住院学生费用的报销,按月整理参保大学生门诊费的数据并报送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
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工作,了解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要求,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组织制定医院相关的制度,并通知各科室遵照执行。
5、负责定点在医院的慢性病病人用药台账的管理和整理,按月上报医保中心申请相关经费。
联系电话:0471——43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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